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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討厭哦~~~我要當委員了… 

事情是這樣子的…
今天我住這個社區開「里民大會」,對不起,更正一下,是開住戶大會,再更正一下,他們叫做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」。

搞那麼長一串幹嘛?
意思就是說在住在這裡,然後確實有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的人聚在一起開會,現任管委會報告一下上年度事務的執行情況,也討論一下目前住戶的提案及建議事項。

好像,在這裡租屋的人還沒有開會的權利。

本來,只是想說去湊湊熱鬧,看看旁門左道?(好像不是這麼說)
不管啦,總之就是關心目前社區的維運狀況。
到場之後,就是跟林口鄉有關的鄉長、代表、議員、村長先致詞順便做一下施政報告…
(三重客運國道路段快要可以用悠遊卡了耶,可是他是分段收費,不知道到時會怎麼收費?不過至少以後去台北市區不用哩哩噹噹帶一口袋零錢)
(麗林國小爆滿,以後我的孩子雖然是在麗林國小的學區卻不能念麗林國小?這是什麼怪論調?)
(其實也不用擔心,等我小孩念國小不知道是民國幾年的事情了!不過,在看過麗林國小那些小鬼的樣子後,我會覺得不念麗林國小也好,唉~~~這是心酸的浪漫嗎?)

在施政報告結束後,先登場的就是各棟住戶管理委員的推選了…
我是一點意願也沒有,去年就因為在會議上提問兩個我看不懂他們在管理規章的條文,然後就莫名奇妙的當上我們這棟住戶的副委員。
副委員的責任是什麼?很簡單,就是按時繳管理費就好了,夠簡單吧!相信所有人只要可以如期繳交管理費就可以當副委員了!
但是,不知道為什麼,現任的委員居然極力替我拉票!
是因為我都按時繳管理費,出門會關梯廳的電燈嗎?
可能也是因為以上兩個原因,我「順利」的當上了我們社區下屆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之一…

聽說,當上委員不像去年當副委員那樣只要把管理如期繳期就行了,還要多關一些梯廳的電燈,和樓上樓上的長鬍子的狗打招呼(當然更不能踢牠了!)
最忙的是,以後~~~~以後~~~我的假日要常常和他們開會,盯著物業管理公司派的的總幹事,以免他變成「是不幹事」…

看來,要多花一點時間要自己的社區上,不能總是拍拍屁股,一副事不關己,快樂無比的樣子。
難道,這就是「成長的代價」嗎?

世上只有媽媽好~~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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